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学院接收2021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30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要求,结合我院直管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东方语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东方语学院直接管理的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越南语)专业、MTI朝鲜语口笔译、越南语笔译、阿拉伯语笔译七个专业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本细则相关内容,仅对报考东方语学院直管专业推免生有效。

   工作领导小组  

 

  东方语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罗文青(组长)、张露丹、黄进财、吴昊、颜凌芳。小组成员统一负责本系2021年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方向)及限额  

专业方向

录取限额

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3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

3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

3

055111 朝鲜语笔译

7

055112 朝鲜语口译

5

055115 阿拉伯笔译

3

055121 越南语笔译

3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四、申请程序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发送等也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

2. 申请人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后将下列材料PDF格式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512186272@qq.com审核备查,邮件名及附件名均命名为“推荐学校+申请人姓名+申请专业名”: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3.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4.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在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五、复试  

复试主要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考查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 被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均享受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并可获得推免生专项学业资助1万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36817

电子邮件:5121862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