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08 访问次数: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21〕12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核、选拔考核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组 长:罗文青

副组长:陈睿吴昊

成 员:王礼亮、黄威、杨肖洁、梁浩、魏家伟、刘卓

二、我院推荐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2022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为:阿拉伯语专业2人(差额推荐1人),朝鲜语专业4人(差额推荐1人),越南语专业1人(差额推荐1人),泰语专业推荐1人(差额推荐1人)。若遇报名学生不符合推荐条件,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专业推荐名额。

三、申报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有要求统一参加外语类专业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还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4.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9.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四、推荐选拔程序

1.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工作实施细则。

2.自愿报名: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4.成绩测算: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第五款综合成绩测评办法测算综合成绩和进行名次排序,并根据各专业分配名额进行初步推荐名单的遴选。由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的“学术特长生”,虽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仍需学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参与所在院系综合测评和排名。

5.拟定初步名单:学院按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拟定院系初步推荐名单。

6.公示:学院将初步推荐名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或特殊推荐理由)进行公示。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均需在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符合推免资格,若中途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7.报送:经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的免试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8.如公示期间推荐人选被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的,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9.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推荐名单交送研究生院,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10.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完成报考、录取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11.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2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另行报考研究生参加统考或签约用人单位。

五、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报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由专业成绩(占比90%)和各项加分(占比10%)构成。

1.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大一至大三学年各学期各门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注:各门专业课程成绩是指该门课程每学期期末考试总评分)。考虑到我院学生出国留学的特殊情况,学生出国期间在国外的课程分数不纳入测评范围。

2.各项加分。

(1)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CSSCI、SCI、EI、SSCI学术期刊以第一署名人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分为6分每篇(学术若有此类加分情况,可按“学术特长生”的要求进行推荐);在普通期刊正刊上以第一署名人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分为2分每篇;由我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后再加分。

(2)学生在本科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个人奖项,按照等次加0.5-3分;学生若有参加其他市级及以上本专业学科竞赛获奖,由我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后再加分。

(3)学生在本科阶段,若参与了科研项目,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酌情加0.2-1分。

(4)学生干部加分。学生干部加分以学年为单位计算,计算时间为大一至大三学年。院学生会主席团干部加分为2分每学年;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学生助理加分为1分每学年;年级长加分为0.5分每学年;班长加分为0.3分每学年;学习委员、团支书加分为0.2分每学年,其余班干部加分为0.1分每学年。学生干部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9月9日(星期四)10:00截止。自愿申报推免的学生务必于9日10:00前将所有材料报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办公室(西区行政楼C212,魏老师,联系电话:65385297。)

2.材料遴选:9月9日10:00-18:00。

3.综合测评:9月10日9:00-12:00。

4.拟推免名单公示:9月10日12:00-9月11日12:00。

5.拟推免名单及材料上报:9月11日12:00。

七、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

2.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本实施细则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9月开始实施,原细则废止。

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