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1 访问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要求组建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我院官网公告中查看。

三、复试时间

复试专业(方向)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越南语)

朝鲜语笔译

朝鲜语口译

阿拉伯语笔译

越南语笔译

专业测试

3月30日8:30开始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

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

阿拉伯语笔译

越南语笔译

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3月30日13:30开始

朝鲜语笔译

朝鲜语口译

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3月31日8:30开始

朝鲜语口译

同等学力加试

3月30日14:30-16:30

3月31日8:30-10:30

四、复试方式

我院所有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工作,考生需根据复试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复试。

五、复试基本程序

(一)考生报到

时  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  点:四川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立德楼C221)

复试费:150元/生,登录我校官网“网上收费服务管理系统”交纳

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非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鲜章)、毕业证书。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鲜章)、学生证(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未通过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体检

时  间:报到当天

地  点:学校医院(东区篮球场旁)

体检费:90元/生,体检时交校医院。

注  意: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不需要空腹)。报到、体检不分先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体检。

(四)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每位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认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五)严格按要求参加复试

各考生需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三个方面的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一)专业测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各复试教师侧重不同方面提问,与考生互动交流。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值10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成绩不单独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之和,总分值为210分。

(六)复试不合格情况。考生若复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6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值×6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值×40)。

八、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方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 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 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 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204495

联系邮箱:eric21@sisu.edu.cn